[摘要] 8月3日,杭州(楼盘)市余杭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到杭州市的叶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0年12月份在杭州江南家居广场某家具店,购买的一套价值5.4万元的红木家具发生虫害,要求退货。
8月3日,杭州(楼盘)市余杭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到杭州市的叶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0年12月份在杭州江南家居广场某家具店,购买的一套价值5.4万元的红木家具发生虫害,要求退货。
接到投诉后,消保工作人员向双方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并组织调解。
叶先生购买家具是在6年前,已超过家具1年的“三包”期,双方对于虫害发生的原因,也是各执一词。商家认为,是由于消费者家中环境潮湿,且保管不当引发家具发生虫害,叶先生则认为,厂家对制造家具的红木,没有处理到位,造成虫卵复活,但双方均拿不出依据。为此,消保工作人员电话咨询了省质监局家具鉴定中心,得知无法通过技术手段鉴别虫害发生的原因,只能检测是否有虫害,并且还是破坏性的检测。至此调解陷入僵局。
8月20日,消保工作人员约叶先生、家具店负责人以及江南家具广场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三方进行现场调解。
在此次调解中,消保工作人员得知,双方在7月28日已有协商,商家已将其中的一组价值12800元的红木家具做了退货处理,当时叶先生并没有要求全部退货。但到了8月3日,消费者提出要将剩下的价值41200元的红木家具全部退货。
在实地查看了剩余家具的受损情况后,商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由商家出面找厂家按照处理虫孔的方式处理床背后的小孔,如果一年后确实有虫害发生,商家愿意无条件退货;二是同意退货,但因为该红木床已经使用了6年,所以按3万元的价格折价回收。而叶先生则提出要无条件全额退货。
终,经过消保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折价3.6万元做退货处理。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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