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池州市日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设置,决定将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池州市日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设置,决定将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
据了解,在市国土局挂牌成立的“市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职责由市国土局地籍管理科承担,并通过“撤一建一”原则,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市国土局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贵池分局、九华山分局成立分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实行辖区政府和市国土局双重管理。(池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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