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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对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深圳新闻网  2015-10-29 14:34

[摘要] 对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复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出台——经适房权利人提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申请并被受理后,如申请人对查询到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对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复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出台——经适房权利人提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申请并被受理后,如申请人对查询到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增值的50%须上缴。截至目前,已签订经适房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共计4713户。其中,已提交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申请的2000余户,已领取批复的家庭281户。

根据《暂行办法》,经适房权利人提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申请并被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后,在《经济适用住房增值缴纳通知书》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对查询到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持有关证据材料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记者了解到,当终确定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低于原查询的市场评估价格时,鉴定费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承担。当终确定的经适房市场评估价格高于原查询的市场评估价格时,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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