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公告,为更大程度地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8日起,苏州市区对职工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的贷款(含此前已审批未发放的贷款),取消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的规定。园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变,依然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本报讯 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公告,为更大程度地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8日起,苏州市区对职工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的贷款(含此前已审批未发放的贷款),取消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的规定。园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变,依然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而在1月18日,微信朋友圈内流传的一则有关“苏州市区(除园区以外),其他区域公积金放款时间从今天起缩短为15个工作日”的消息,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证实此消息为谣传。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苏州市区1月18日只出台了一个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放款的规定,并没有释放公积金贷款时间缩短为15个工作日的任何信息,还请广大购房者不要轻信谣传。
(苏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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