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孙媛媛 记者 万凌云)16日,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自今年5月起,镇江市正式实施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截止8月15日,“新政”落地百日,镇江全市共新增开户职工1376人,月汇缴额77.7万元,日均有13人办理此项业务。
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孙媛媛 记者 万凌云)16日,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自今年5月起,镇江市正式实施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截止8月15日,“新政”落地百日,镇江全市共新增开户职工1376人,月汇缴额77.7万元,日均有13人办理此项业务。
据介绍,为切实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4月底,镇江市出台了《关于镇江市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规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缴存公积金,同时放开了对缴存者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记者了解到,低利率贷款是公积金大的优势,故此这也是吸引自由职业者办理的主要原因。根据镇江市公积金中心测算,目前镇江市公积金平均贷款额为30万元,平均贷款年限近20年。据此测算,平均每户可减少利息支出7万元左右。
此外,自愿缴存人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也按镇江市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执行;自愿缴存人正常缴存6个月后,有购房行为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受理、额度测算及担保方式等与正常缴存职工一样。
镇江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镇江市此项新政实施后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小高峰,为此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已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保证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编辑:肖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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