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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监管部门严查中介虚假房源

金山网  2016-08-23 08:11

[摘要] 近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中介机构全面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记者昨天从我市房地产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99家,我市将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查发布虚假房源、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信息的不规范行为。

近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中介机构全面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记者昨天从我市房地产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99家,我市将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查发布虚假房源、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信息的不规范行为。

《意见》规定的几个关键点包括: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经委托人同意后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确保发布的房源真实存在、可以交易。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此外,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

昨天,记者登录本地一家门户网站,其“房产交易”栏目中列有数千条房源信息。但只要按“小区名称”搜索,便跳出很多由不同中介发布、相似度非常高的房源。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经理许先生告诉记者,毫不夸张地说,房源就是中介公司的“生命线”。只要一家公司掌握或是现场踏勘了某处房源,一旦发在网上,其他中介公司便会纷纷“拷贝”发布。“比如真实房源面积为120平方米,别家中介略作改动,变成121平方米,以免口舌。”许先生说。据介绍,“拷贝”房源的真实目的还是争抢潜在的客户群,只要把买家吸引来了,哪怕看不中这套房源,公司也可以推荐其他房源。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特别提到“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对于曾经挂房销售的房主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去年7月,市民曾女士将名下一套房产信息挂在网上。很快,七八家中介公司都与她联系,说可以帮她免费刊登房源信息、免费推介。3个多月后,这套房子终于卖掉了。但中介的电话还没歇。“一些不知情的小中介在网上看到了信息,以为房子还没成交,便打电话来询问。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四个月,我接了不下十多个电话,才逐渐消停。”曾女士说。

我市房地产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市区备案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99家。监管部门将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内,不定期抽查中介公司的从业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并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将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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