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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镇江特价房2020-01-05 07:27:18

网友一:

我国《物权法》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没交房就开发商承担,一旦交付,购房人就需要自己承担。而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网友二:

房贷不应该还。任何继续还款的理由都是强盗逻辑。我贷款买房,看清是买房,地震,房子没有了我凭什么还叫我还?所有的借贷关系都是房产商,用户,银行,都是以房子为中心所以才产生的借贷关系,地震或者不可抗拒因数房没有了,就自动终止了各种合同。如果要继续换贷款,就要有房产商来付,这时银行就起到监管的作用了。举例,甲,乙,丙,三方,丙从甲那里贷的款,交给乙,正常履行合同,现在房没了,甲起到银行监管作用应该帮丙。换句话说丙就是违约,甲你去收房好了,甲你也知道房没了,丙借的钱在乙那里,所以也不能放过乙。何况丙倾其所能,已无家可归,拿什么还甲?所以乙要继续还钱,因为地是你的房也是你建的,凭什么房没了叫丙还啊?

网友三:

地震后房子没有了,贷款的时候一般都买了一定比例的保险,也就是说有几千元的保险,就是防止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所以说如果地震,房子没有了,可以申请保险理赔,银行是受益人。一般银行会发起理赔,所以说如果买过保险,那么你也可以发起理赔,银行贷款首先赔付后,你也会得到一部分。

只能这么说了,你看看贷款的时候,有没有保险费用的支出?如果有就没有关系了

网友四:

这个必须还贷,因为中间有猫腻哦!你以为开发商建设者银行和物业是白设的!开发商卖给你房子,会协助你和银行搞好贷款还贷,楼盘开卖就有物业入住管理,但是地震房子没有了,该不该还贷?问题猫腻就出来了,房屋损毁物业有不可推脱的责任维修,但是会回复你这是天灾人祸不开抗拒的损毁事故,修不了管不来,就卡着了。银行会催贷款,房子是真真切切卖个你的好房子,你还款是天经地义的事,房子地震损毁了你去找物业和开发商解决,这不是银行的事,我只要贷款,即使你找到开发商建设者,开发商一句话,物业全关,干净利落的没有屁事。地震损毁还贷中的房屋必须还贷,这是有例子的,一直没有告赢。汶川大地震后,家破人亡灭门的有之,但是灾后重建中,银行在排查幸存者追还贷款,那几年耐得沸沸扬扬的 ,一个家庭就剩下12岁的男孩,但是银行要求他必须换房贷。

网友五:

国家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我国《物权法》则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也就是说,因为地震导致房子损毁,该还的贷款还得还,但是损毁的房子不能再当做抵押物了。

网友六: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贷出来的是钱,而你的房子之所以房产证押在银行是为了保证你能够及时还款。换句话说,当你没有能力还款的时候,你的房子作为抵押物会被收缴来抵扣贷款。所以房子在不在和你与银行的债务没有一毛钱关系,人家把钱交到你手里的时候,债务已经很清楚了。抵押物没了债务还在,要是不还,还是会被起诉偿还银行债务的

来源:陈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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